至于野鸭子和大雁,就更是计划外了,甚至因为一个“野”字,连集体财产都不算。
但李天明也说了,李家台子的养殖场是集体性质的,只要是集体性质,就要受国家的统一调配。
私自买卖是扰乱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孙福满可不敢为了政绩,干这违法的事。
“孙叔,我能害您吗?”
李天明早在鼓动李学庆办这个养殖场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钢厂可以和李家台子结成互助单位,到时候,这些物资就属于内部调剂。”
聪明啊!
这小子简直太特么聪明了。
谁要说李天明才19岁,孙福满现在第一个不信。
只要结成了互助单位,资源内部调剂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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