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郑老板的语气之中难掩得意。

        这年头就是如此,各地为了完成上级领导招商引资的任务,对待外资的考察标准放得很宽。

        这也导致了很多打着投资名义的境外资本,到了内地以后做起了违法犯罪的事。

        “李先生可以把货卖给我的这家公司,至于如何出去,就是我的事了。”

        这么操作虽然没多大区别,但是将货物卖给个人,和卖给一家公司,还是不一样的。

        卖给个人,而且出货量太大的话,很容易引起关注。

        卖给公司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卖给有港资背景的公司。

        “海关也不是吃干饭的,万一要是被查到货物是我提供的,我照样吃不了兜着走。”

        郑老板面露不屑:“做大事要是这么瞻前顾后的,还怎么赚大钱!”

        这是连激将法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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