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三天,张元初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像个较劲的书生般咬着笔杆写法律。
他越写越觉得有意思,前世觉得法律条文冷冰冰,现在才发现,每一条都是给老百姓缝补衣裳的针脚。
比如租庸法里写着:“借钱借物得立字据,还得去警察局盖红戳,不然老子不认账!”
乍一看粗陋,却让大字不识的佃农知道,有事能找穿制服的说理。
最让他解气的是整肃吏治的手段,他把近卫师当成了扫帚,直接踹开各个部门的大门:“给老子搜!账上银子比工资多三倍的,直接拖去蹲班房!”
那些平日里油水捞惯了的官员,有的抱着金条往床底钻,有的把收来的“战争税”藏进米缸,全被战士们像揪老鼠似的拎了出来。
“司令,财政厅王科长家里搜出二十箱银元!”
“二十箱?”张元初吹了吹笔尖的墨,“够买多少杆步枪了?把他的账本贴到城门上,让老百姓看看,他们交的税都喂了哪些硕鼠。”
他忽然想起老汉家漏雨的土坯房,声音软了下来“再从没收的赃款里拨点,给郃肥城的穷人盖间学堂,就叫‘明法堂’”
整肃到第三天,近卫师报告说有个县令把金条塞进了马桶。
张元初听了哈哈大笑:“这主意不错,以后贪污的都让他们去刷马桶,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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