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怎么证明对方没有继续侵害的可能了,其次,检方得证明,黄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已经明确得知对方不构成威胁。对方肯定无法证明这一点,但是这个怎么说呢?这也是正当防卫这个条例,在实践当中最难搞的地方。
因为这个时候,法庭会接纳的意见是什么就至关重要了,因为双方都有理!”殷明律师无奈地道。
陈默觉得这个案子都比原版的《第二十条》要来的有代表性。
昆山龙哥反杀案还没发生,陈默自然也不好询问律师说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很快地,陈默就和殷明律师来到了,当地法院。
陈默不是第一次来法庭旁听,之前他也去旁听过,但是案件都没有这次争论的这么激烈。
果然在法庭开庭审理后,陈默也是大开眼界。
因为早前的几次庭审,都没有像这次这样,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对抗。
而且现场看庭审和电视上看,那完全是两码事。
庭审开始之后,公诉人和黄某的代理律师,展开了唇枪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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