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备案剧本的时候,也担心是不是不能过审,特意去咨询了一下,他的这个版本的剧本,并没有被认为有什么问题。

        而陈默之所以加上律师的线,就是因为,在现实当中,纵观类似于是否“正当防卫”的案子,推动的主体从来不是检察官,而是媒体和律师。

        然而原版的《第二十条》呢?律师彻底隐身了也就罢了,关键是,案件的审理也没有展现出来,直接检察部门包办了一切。

        前世陈默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其实就真的觉得挺尴尬的。

        为什么?因为总给人一种很奇葩的错觉,一个案件的审理,全部都是检察官们在做事,他们自己讨论就可以了,律师呢?法官都不用审了吗?

        你都直接让案子不走正常程序了是吧?检查部门内部讨论完了就可以了?

        律师全程隐身,法院审理也没有展现,全程都聚焦在检查部门,这对吗?

        公检法,公检法,大哥,这是三个部门好吧?

        结果呢?好家伙,公检法你只体现一个“检”了是吧?

        如果只是一部普通的题材的电影,那还没啥,毕竟,可以说有侧重嘛,可是这是现实题材的电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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