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银幕上法学专家的解释,首映礼现场的观众都有些沉默。
这个时候,大银幕上的专家叹了口气:“我知道大家可能对于这个结果非常的难以接受,可是实际上,从第二十条出现开始,就很少有法官敢判,是有历史原因的!
第二十条出现在九十年代,那个时代,不像现在监控普及,那个时候法官们都是靠着口供证据来判决的。
这就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漏洞。
我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不法分子先惹到你,在你对他进行攻击的时候,他再一刀反杀了你,那么他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是,是的!为什么因为在你对他进行攻击的时候,你可能已经触犯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这个不法分子,在反过来杀害你的时候,就属于正当防卫。
我想这样的结果,大家都很难接受对不对?
所以法院为了避免出现这种荒唐,惹众怒的情况发生,往往对这类案件判罚的时候,都会判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会判决不法分子是故意杀人罪!
于是这种判罚就一直流传了下来,直到现在依然还是主流的多数的判罚!
当然,时代不同了,其实正当防卫的启用在这几年已经越来越多了.”
这一段看似是多余的,但是实际上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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