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成也乐了:“团结万岁!这个行!我估计二班听了也得懵一下,然后就得跟着乐!”
林晓安虽然觉得不如之前那个霸气,但也觉得这新口号别有一番意味,立刻拿出手机:“好嘞,铭哥,我这就发群里通知大家。”
……
第二天下午放学,阳光依旧炽烈,丝毫看不出中午曾飘过一阵小雨的痕迹。篮球场的地面早已被晒得干爽透彻,只有边缘草丛里些许未干的水珠,折射着夕阳的金光,证明那场雨并非幻觉。
双方队员和观众开始向球场聚集。四班的同学们穿着统一的天蓝色助威T恤,二班的同学也自发地聚在一起。陈秋铭依旧是一身醒目的粉红色短袖POLO衫,灰色休闲裤,白色运动鞋,站在四班区域前,格外显眼。
翁斯桐笑着从二班那边走过来,打量着他:“铭哥,你这身……真是每次见都觉得太粉嫩了,比好多女生穿得都亮眼。”
陈秋铭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脸坦然:“有吗?我觉得挺好。粉色多显年轻活力。我要是女生,肯定天天穿一身粉。可惜咱是个大老爷们,只能稍微点缀一下,不能太过分。”
翁斯桐推了推眼镜,笑道:“我前几天刚好看过一篇文章,说理性思维强的人反而更倾向于喜欢粉色。文章里说,粉色爱好者通常性格温和、温柔,大多是和平主义者,他们不仅拥有高贵的气质,而且特别会关心人,同时又不失活泼热情。现在看来,果然有点道理,铭哥你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陈秋铭闻言哈哈大笑,拍了拍翁斯桐的肩膀:“好家伙,小翁你现在可以啊,都会用理论包装你铭哥了!”
这时,梁宏伟整理了一下队服,小跑过来,在陈秋铭面前站定,恭敬地敬了个不很标准但极其认真的礼:“陈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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