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中文 > 都市小说 > 择日走红 >
        陆严河每次收到这样的消息,都有些尴尬,因为他真的不懂音乐。

        侯军说:“有个事,我一个朋友听了你的那首《纪·念》,想要翻唱,找我牵个线呢。”

        一首歌,由一个歌手唱红以后,也会有别的歌手在演唱会、节目或者是线下演出的时候翻唱这首歌,一般只要是商业性质的演出,都是需要正儿八经地买版权的。

        不过,曾经有段时间,这完全是真空地带,谁管你的版权啊,唱你的歌是给伱面子,你还想告我?随你告。

        现在已经规范多了。

        陆严河说:“没问题啊,候导,不过,是哪位想要翻唱啊?”

        “宋林欣,一个年轻歌手。”侯军说,“她上另一个节目,想要翻唱这首歌,其实我觉得这首歌女生唱似乎更合适,整个曲风都比较贴近女孩的那种心思。”

        陆严河心想,毕竟原唱是个正儿八经的女生。

        他说:“行啊,但我先需要找人看一下我的合同,看看授权翻唱需不需要经过我公司的同意,当初签合同都没仔细看。”

        侯军:“应该是不用的,这歌是你自己写的,版权全在你自己手上,你跟你经纪公司签的是演出经纪代理,又不是版权经纪代理,不过,你还是检查一下吧,别回头又闹出一些合约的纠纷。”

        “嗯,谢谢候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