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制作经费的问题。
叶骆非常干脆地做了两个制作方案出来,一个是制作经费比较高的,达到了八千万人民币,另一个是制作经费比较低的,只有三千五百万人民币。
这两个制作方案的差别,主要是叶骆、陆严河、江玉倩和导演四个人的片酬支付方式。
前者是付全款,后者则是以片酬入股,拿分成。
对陆严河来说,差别不大。
他自己作为编剧的片酬都还没有到手,就先拿出了一千五百万作为这部电影的初期筹备经费。
后续他自己还将再拿一千万出来,作为对这部电影总共两千五百万的投资。
江玉倩也将个人拿出一千万来投资这部电影。
这意味着,光是他们两个人,就总共拿出了三千五百万的投资。
如果不算他们几个人的片酬的话,其实这笔钱已经完全可以用来覆盖这部电影的制作经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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