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第三轮谈判了。
陈梓妍、陈寅等人,带着一个差不多十个人的团队,和索伦的人唇枪舌战。
陆严河则是那个“吉祥物”。
什么都不懂,但是在关键时候,需要耍一耍大牌威风,给对方施压。
这场谈判,一直持续到第五天,才有了实质性进展。
索伦为陆严河个人提供一份1.2亿美元的创作合同,包括《星运里的错》和《恋恋笔记本》在内,陆严河要在六年内,以导演/编剧/演员其中的任一身份,为索伦拍摄三部电影,制作经费另算。三部电影自上映后十年内的版权,归索伦所有,十年后,版权回到陆严河本人手上。换言之,这1.2亿美元,就是提前支付给陆严河的片酬,陆严河则不再享受十年内的任何收益分成。
与此同时,灵河将获得接下来三年索伦发行电影的亚洲地区独家发行代理权,如果三年内,有三部电影在亚洲地区收益突破1亿美元,该合同将顺延三年。
这样的合作条款,明显有利于陆严河和灵河。
但是,索伦仍然答应。
对索伦背靠的横照山集团来说,1.2亿美元并不算什么。但是,陆严河跟索伦的深度合作消息,却能为索伦以及背后的横照山集团,带来更切实的有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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