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但具体的目标筛选不是你进行的,是吗?”
“是。”
被告律师不紧不慢地翻动眼前准备的资料:“你们除了钱之外,还有别的诈骗目标吗?”
头目用力摇头:“没有。”
问完这个问题之后,被告律师转向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南祝仁和重晖也完全听明白了,也明白了这个被告律师的辩护思路。
诈骗罪是板上钉钉,做不了无罪辩护,所以就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轻判。
前几个问题都是分摊相应的责任,最后一个问题更是关联到“主观恶意”的部分。
也就是所谓的“只求财”,对于其他的附带影响都是无意的过失。
这种辩护思路显然会和南祝仁以及白庆华对上——尤其是白庆华。毕竟白庆华今天作为专家证人,本就是为了证明犯罪分子有“主观精神摧残”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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