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但具体的目标筛选不是你进行的,是吗?”

        “是。”

        被告律师不紧不慢地翻动眼前准备的资料:“你们除了钱之外,还有别的诈骗目标吗?”

        头目用力摇头:“没有。”

        问完这个问题之后,被告律师转向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南祝仁和重晖也完全听明白了,也明白了这个被告律师的辩护思路。

        诈骗罪是板上钉钉,做不了无罪辩护,所以就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轻判。

        前几个问题都是分摊相应的责任,最后一个问题更是关联到“主观恶意”的部分。

        也就是所谓的“只求财”,对于其他的附带影响都是无意的过失。

        这种辩护思路显然会和南祝仁以及白庆华对上——尤其是白庆华。毕竟白庆华今天作为专家证人,本就是为了证明犯罪分子有“主观精神摧残”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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