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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被告方提供的王振海早期工作经历,结合我方收集到的被告团伙内部聊天记录、被告王振海和受害人的通话记录、以及对方在庭审中的表现,我方根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的诊断标准,判断被告王振海的思维和行为模式符合【施虐型人格特质】、【自恋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中的一项或者几项。”
“因此,判断被告王振海在患有以上一项或者几项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对我方被害人的精神摧残存在极强的主观恶性。”
南祝仁解释道:“对于具体的诊断标准,我方在庭审之后会提起申请,对被告王振海进行更加专业的诊断评估。”
南祝仁没有直接说“断定”、“诊断”,而是用了“判断”。
因为如果直接较为武断地给出结论,势必会有很大的争议,南祝仁的专业水平也会因此遭到严重的质疑。
我没说他真的有这些问题哦,只是说他的的表现很符合这几种精神障碍。
算是打了一个补丁。
其实这样的说法本来也有一个风险,那就是被告律师可能起手就会在这里给出一个“反对”。
但此刻,被告律师老老实实的。
他是真的被南祝仁搞怕了。这次的庭审只是一个工作,但如果南祝仁眼下把刚刚对律师费的怀疑再深入挖掘一点,那庭审之后的麻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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