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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进入不赎城的人,都须得为自己的性命估值,缴纳“命金”。

        这个价值可以是千颗万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齐刀币,或者一枚秦环钱,甚至一匹布什么的都可以。

        第六十二章城曰:不赎

        “命金”的价格,取决于你愿意为自己的性命,花费多少代价。不赎城绝不勉强。

        只要你缴纳了“命金”,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来。

        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必须付出超过你“命金”一万倍的费用,才能够动手杀你。

        是为“赎金”。

        否则,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

        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既然不赎城的居民,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那么,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要想杀他们,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

        维护这条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

        人称罪君,凰今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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