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时候,警察都要依法办事。
不能因为家里有人犯罪了,就将其家里所有钱财没收,法律里也没有这一条。
更何况大清都亡一百多年了,早就没有抄家的制度了。
还是那句话,如果怀疑这笔钱是赃款,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才行。
其实于大章说得也没错。
不分青红皂白,见钱就拿,真就和入室抢劫没什么区别了。
将钱要了过来,于大章又将钱交给了老人。
“钱你拿好。”
看老人将布兜抱在怀里,他又问道:
“你今天见过谭睿吗?就是老谭家的二小子。”
接下来就是找证据的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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