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足以让一个孩子对那对夫妻产生感情,甚至将其视为亲生父母。
能将已收养的孩子送回儿童福利院吗?
当然不能。
但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最重要的一条: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的,需本人明确同意。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当时只有十岁的曹青青有多绝望。
只有在那个家里感到没有容身之处,才会做出同意的决定。
事实上,她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力。
12岁那年,曹青青再次被收养。
这次收养她的夫妻,家庭条件一般,且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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