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锯:“一般的罪犯,不会有这样的动作。
杀人、抛尸,虽然做了,但多少还有有一点恐惧情绪。
可这次罪犯,脚踢头颅,似乎没有一点恐惧,他对普通人的生命,恐怕非常漠视。
甚至不把对方当成人类,或者自己的同类看待。”
沈庭也留言:
“又是在车祸地跳舞,又是脚踢头颅。
这次的罪犯,似乎挺有……个性?
或者说,比较猖狂?”
“可惜,人头上,并没有更多指向罪犯的线索。
只能等其它尸块从鱼塘里打捞上来,看有没有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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