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农屋里的布置、苏可馨抛尸地的选择等等,都可以作为佐证。
但我觉得,这结论也只能对应有了上春晚计划后的制皮人。
在这之前,制皮人可是还有六年的作案时间。
要说从一开始,制皮人就以人皮制品作为邀请函。
并且计划好了要做的‘大事’。
我感觉,时间跨度有些太长了。
制皮人对恋人这么执着,而且行为越来越癫狂,怎么可能等待这么长时间?
更何况,人皮制品作为邀请函,这也太隐晦了。
普通人根本发现不了,发现了也看不懂。
让客人看不懂的邀请函,还能算邀请吗?
这个,我感觉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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