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案情来看,罪犯们大概率是当年事故的受害者家属。
而仅仅杀死当时的老板刘富仁,对他们来说,就算是报了仇吗?
这仇报得彻底吗?”
杀死刘富仁,还不算彻底报仇?
以命抵命,按说凶手也应该满意了。
“不过,那次受害者特别多,足有45人,刘富仁一条命,凶手可能觉得不够?
而且,家里的顶梁柱死后,失去了经济来源,受害者家属的生活,都很不如意。
他们的痛苦,刘富仁这种有钱人,以及刘富仁的家属,自然也体会不到。
这可能也会令罪犯心理不平衡……”
沈庭沿着关队的提醒思索,但又感觉有些偏。
毕竟,这已经是12年前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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