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宏宇:“也就是说,爆炸案和徐立婷、赵心慨的死,是同一人,或同一批人的手笔?”
毛利小五郎:“两把匕首和铜牌,特意被留在案发现场。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汉尼拔:“在犯罪行为心理学里,这是标记行为,或签名行为。
目的无非两方面,一内一外。
对内,满足凶手自身掌控欲,或是凶手世界观,比如特殊信仰的投射。
对外,无非是挑衅警方,或构建犯罪人设。
不管凶手留下匕首和铜牌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
这罪犯,非常的自信,甚至可以说傲慢。
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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