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者因为第六起案子被提早发现,心里惊恐,导致这次作案不小心留下脚印……
这个解释在沈庭看来,并不充分。
刑罚者有精力在受害者额头上纹字,有时间用纸灰摆出数字,却忘记更重要的事情,处理案件现场?
沈庭感觉刑罚者,不太可能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那这鞋印是怎么留下的?
是刑罚者故意留下的,他还想戏耍调查员?”
这个,沈庭感觉也不太靠谱。
因为熊贝贝说的其实也没错。
刑罚者忽然连续杀死多名目标,明显有些着急了。
这个时候再遗留自己的脚印,不怕调查员真的从其中找到某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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