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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那天,有人一直要不到账,烦躁到失去理智,也不管她是谁的闺女了,口不择言道:

        “要不你卖身抵债吧。到我家干一年,咱们就两清了。”

        “不行,她欠我家的钱最多,要干也是先去我家干。”见有人挑头,又一个债主吆喝道。

        “少说大话,你家婆娘打不断你的孤拐。”众债主哄笑道。

        “实在不行,我过来也可以啊……”那债主越说越放肆。

        “去你妈的!”这时角落里响起一声怒骂,却是苏有才听不下去了,拍案而起道:“都是乡里乡亲的,说这话还要不要脸?!”

        “想让我要脸,那还钱啊!”那债主脸上挂不住,跟苏有才对着嚷嚷起来。

        “说还钱就说还钱,别扯到人身上,大明朝不兴卖身抵债那一说!”以苏有才的水平,对上普通人就是碾压局。便听他朗声道:“《大明律》载有明文,凡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

        “咱这山旮旯里,摆什么龙门阵……”那债主只能耍个无赖混过去,不再吭声。

        “消消气消消气。”众债主也被苏有才的一身正气,以及他身后的苏泰震慑住,赶忙服软道:“我们就是心急上火,嘴瓢了。”

        “就是就是,都是乡里乡亲的,老板娘还是程相公的闺女呢,借他个胆子也不敢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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