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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传,在唐穆宗长庆初年,杜陵人韦元方科举落第,前往陇右地区谋生,在长安城外他遇到了自己早已死去的表兄裴璞,还在阴间做了陇右三州掠剩使。

        韦元不解,问这是什么官职?

        裴璞回答:“凡人求利,无论是做生意还是乞讨,所获得的财物都是有定数的。比如做生意的,忽然遇到所卖之物非常稀缺,又或者买主急需,从而抬高价格获得的额外钱财就是剩财,我会掠夺了去。”

        五代徐铉《稽神录》也记载了一种掠剩儿的鬼怪。

        里面讲到,凡人求利,无论是做生意还是乞讨,所获得的财物都是有定数的。

        不法所得的剩财,是掠剩鬼可以掠夺的食物。

        其中,说一些贪官污吏就是活着的掠剩鬼,而活人血肉是鬼怪所需之物的根基,可以变成冥界的“财物”。

        两个故事看起来是在劝人从善,只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但姜炎却从中看到了另一个道理。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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