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愿书,又发下来一份法律责任书。

        是相关刚刚自愿书提到的法律责任的。

        谢见觉得这很合理,约束修真者行为,保护普通人的安全,对修真内容予以保密,防止修真方式落入社会上坏人的手里,她对这两份合约没有反对意见。

        上面校长又说:“各位家长和学生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这上面法律责任是不管有没有满18岁,都会执行这些法律责任的,所以不能做到自愿书上所说,一定不要签下名字!”

        当即有人问:“学了修真手段不让在学校修炼室以外的地方用,那学了到底有什么用?”

        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谢见也有,不伤人很合理,完全不让人用,那不是矫枉过正?不过想到高中生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她觉得这条也有些能理解。

        校长解释:“以后自然有能用的地方,但在高中学习阶段,绝对不允许自愿书上要求的行为发生!”

        众人没有异议,有异议也不行。

        谢见一家都没意见,爽快地签了两份合约。

        在场其他的学生,也没有任何人拒绝加入修真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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