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家伙,我认识你。”弹响指的人在亨利面前说道。光是说话还不过瘾,他更是伸手摘下了亨利的墨镜,确认这个‘保镳’的模样。

        被如此无礼地对待,亨利免不了要看清楚来人是谁。

        尽管不知道名字,但亨利也认出对方就是在加州理工的图书馆休息区里,用同样无礼的方式来问题考他的那个大学生。

        ……嗯,也许是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鬼知道呢,他们又没在身上挂名牌。

        回想当时的阵仗,能跟托尼·史塔克面对面硬刚的人,身分地位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当时是没有关系的路人,所以亨利很爽快地直接怼对方脸上了。

        但这回冤家路窄又碰面,自己是宴会上的雇员,当然不可能对被邀请来的客人做出什么无礼举动。这点职业道德,亨利还是有的。

        所以他只能装傻说道:“我能为您做什么吗,先生?”

        左拥右抱的贾斯丁·汉默用空出来的那只手,继续在别人面前弹着响指,说:“嘿,家伙,不用装作不认识我,我记得你,而且记得可清楚了。

        “你不是很厉害,什么问题只要看一眼,有大脑的人都能解决。那今天为什么站在这里呢?哦~,我知道了,缺钱是吧。还能有其他种情形嘛。”

        :我艹,这位不知道是谁的仁兄,记仇这种事情很骄傲吗?要不然为什么要强调,还记得很清楚。

        亨利内心的独白很好地被克制住,没有说出来。他只是试图转移自己的视线,别看着眼前的有钱公子哥儿,以免自己的拳头真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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