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靠超级速度,一拳打爆一颗脑袋,然后身体硬扛子弹,亨利也不是做不到。但他可不想曝光自己的超级能力,靠反应速度作弊,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都说做人要低调,亨利当然不可能也不需要对这些没有威胁性的普通人,使用自己的全套超级能力。而要不曝光自己的超级反应速度,当然全靠演技。

        这可是大超真传呀。超人跟克拉克·肯特之间的差别,可不是战衣与一副眼镜而已。

        记者克拉克·肯特的人设中有一项是笨拙。同时认识超人和克拉克·肯特的人,大多很难想象那个笨手笨脚的记者,穿上战衣之后就成为人间之神的超人。

        要是大超的人间体不当记者当演员的话,那也是影帝级别的。关于这一点,亨利可是深有体悟啊。

        换到当下实际的表现上,就是托尼·史塔克每开一枪,亨利才慢吞吞地跟着开一枪或两枪。然后还故意打空自己手中的枪,这才联合着托尼把别墅正门进来的枪手全部打倒。

        尽管没有枪枪致命,但两人两把手枪,就撂倒六个敌人的战绩在普通人的观念里,也算是超常发挥了。

        托尼·史塔克似乎以为敌人全是自己打倒的,一枪一个,所以示威般朝着亨利的方向看了一眼。

        平心而论,史塔克少爷的手枪命中率已经相当高了。十公尺左右的距离,六中四,两枪是致命伤,所以还是有骄傲的资格。

        亨利拿着枪套弹开,子弹已经打完的空枪,给了这位骄傲的小少爷一个表情。然后就上前检查倒地枪手的状况。

        倒没有一个个补枪,做到这么彻底。但至少也要将他们缴械,避免被人诈尸在背后开枪。亨利还抓起一支短枪折腾着。

        走过来的托尼看着亨利那不熟练的动作,一脸黑线问道:“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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