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在晨曦的调解下,小胖妈妈赔偿了豪母五百元的医药费,双方签下和解书。
「林律师,谢谢你。」小胖妈妈握着晨曦的手,眼眶泛红。
晨曦看着她们离去的背影,感叹道:「江律师,有时候法律真的得兼职当心理医生。」
老江拍拍他的肩膀:「别感叹了。小葵说刚才有个老先生来,说他去参加进香团,结果被导游带去买了十万块的开光神油,说是可以治百病,现在想退货却被威胁。这叫什麽?」
晨曦立刻恢复JiNg神,法条脱口而出:「这叫访问交易之撤销!消保法第十九条,消费者收受商品後七日内得无条件解约!」
第十五章法律小笔记
民法第184条(侵权行为):要有损害(身T受伤)、有过失(撞人)、且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才能要求赔偿。
民法第217条(过失相抵):如果受害者自己也有错(b如没看路、或成绩下滑另有原因),赔偿金额会被打折,甚至不用赔。
期待利益:法律上虽然保护「本来可以拿到的利益」,但必须是「确定能拿到」的。像是「长大当医生」这种遥远的梦想,法院通常不认为是法律上的实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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