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武说了一阵没油没盐的客套话之后,拎着丁小俊送给他的野兔,笑呵呵的走了。
何其武边走就边想,“这丁小俊倒还蛮机灵哩,如果自己将来能够顺顺利利当上场长,这小子的确是个用得着的好人选,可以弄到身边来,当个把秘书或者办公室主任还是蛮不错的。”
要说丁小俊机灵,何其武还真没看错。
原本丁小俊送野兔给何其武是有目的的,首先是希望何其武能照顾好他老后爹,千万不要像赵文革那样,没事就拉人去批斗。
其次,丁小俊明白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因此迟早都会像他的老后爹那样,当一名农工。
既然是安了心要当一名农工,那就得和队长们把关系搞好呀。
当然方家华也赞成儿子送野兔给何其武,不过却没儿子想的那么多。
方家华只是出于一种感激,还有就是,那野兔原本就跟拣来的没什么区别,送了也就送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对于儿子的举动,方家华的确还是很欣赏的。
“呵呵,小俊,你还比我机灵嘛。唉,看来还是不喜欢读书好哇!”
方家华感叹了一阵之后,又是一脸的得意,“哎呀!我老方家,能有你这么个儿子,呵呵,我啥都满足啦!”
说到读书,丁小俊便没了兴趣,独自都着嘴,两眼无神的看着远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