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清算权!这意味着如果灵境未来发生最坏情况(如破产清算或被低价收购),高瓴有权先于其他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即创始团队和鹅厂)拿回其投资额的1.5倍。

        这依然是一种变相的保护,虽然比动投票权的对赌温和得多。

        陈默似乎早已预料,几乎没有犹豫,目光转向沈楠和其他两家基金:“红杉和其他投资方,是否也坚持此条?”

        沈南与其他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迅速达成共识:“红杉接受放弃对赌,优先清算权可接受1.5倍,这是底线。”

        另外两家也点头附和。

        “好。”陈默干脆利落,“灵境接受本轮所有投资方享有1.5倍非参与型优先清算权(NOn-partiCipatingLiqUidatiOnPreferenCe)。”

        这意味着投资人拿走1.5倍本金后,不再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这比“参与型”(拿走本金后还能按比例分剩余财产)对创始团队更有利。

        核心障碍终于扫除。

        接下来的谈判围绕着具体投资额、占比、董事会席位、观察员权利等细节展开,虽然仍有拉锯,但在大的原则框架确定后,进展快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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