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彭琛有郑屠户的实力,唐宁现在就不用那么担心了。

        可惜这位郑前辈似乎不愿意说起那些事情,唐宁再提,反倒会惹人反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专心吃他的酸奶。

        老乞丐很快就从酒肆中走了出来,那一块碎银子,足以将他的酒葫芦灌的满满当当。

        他靠在墙角,打开酒葫芦,猛灌了一口之后,眯起眼睛,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

        许久之后,他才咂了咂嘴,从怀里摸出一只破碗,倒了半碗酒之后,对唐宁遥遥示意,说道:“年轻人,要不要来一碗?”

        唐宁摇了摇头,他以前就不喝酒,来到这里之后,倒是尝过这里的美酒,度数不高,味道还不错,可以当饮料喝。

        当然,他现在不喝的原因是老乞丐盛酒的碗不知道脏成什么样子了,也只有他自己不嫌弃自己。

        老乞丐自顾自的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叹道:“年轻人啊,还不懂酒,等到你再长几十岁,就知道酒的好了……”

        这老乞丐当真是好酒如命,左右无事,唐宁看着他,随口问道:“老人家很懂酒吗?”

        “去掉那个“吗”。”

        老乞丐看了他一眼,不屑的说道:“哪里的酒老夫没有喝过,你们陈国的酒,老夫几十年前就喝了个遍,灵州的甘露白,京师的千日醉,算是酒中极品,也就皇宫的御酿比它们好一些,不过这东西不好弄,太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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