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持中,菜贩持水果刀刺中王小兵右中腹部,挣脱后又持刀朝王小兵左胸部刺去,致王小兵当场倒地。
行凶后,菜贩逃脱,但3小时后被抓获。
王小兵被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遇难时,王小兵才31岁。
肇事菜贩法院查明为邝钦志,23岁,小学四年级文化,在天南以贩卖水果为业。
庭审中,邝钦志的辩护人提出了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和工商执法不公引发本案等辩护理由。
天南法院审理认为,王小兵受单位指派参与执法,虽未及时出具暂扣清单,但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凶手邝钦志持刀强行索要电子秤,是导致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因此对辩护理由不予采纳。
审理法官介绍了量刑依据,认为邝钦志暴力抗法,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其非预谋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不立即执行。因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较大,依照最新法规,对其采取限制减刑。
然后是发表意见。因为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地盘上,国土局长首先发言,无非是说菜贩过于凶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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