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诊式·出子》详细记载着地方官府处理一起意外堕胎案件的过程:
“甲怀子六月,白昼与同里大女子丙斗……甲到室即病复痛,自宵子变出。今甲裹把子来诣自告,告丙,即令令史某往执丙。”
孕妇甲与大女子丙斗殴导致孕妇甲流产,孕妇甲告到官府,官员当即就把丙捉拿问罪,可见古代政权对胎儿生命权的重视程度。
但同时,古代堕胎的例子也有不少。
其中,西汉皇后赵飞燕姐妹逼迫后宫妃嫔堕胎,和东汉王美人因惧怕当朝何皇后而自行堕胎的故事,都广为流传。
但事实上,堕胎在中国古代是一项相当成熟的技术。
汉代医学经典《伤寒杂病论》中就有“堕胎为白药长”、“水蛭……利水道又堕胎”等记载。
随着时间的推移,堕胎的方式愈发增多。
南朝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记载的堕胎药物多达41种,《千金方》、《医心方》等医学著作中也多有提及堕胎的单方。
此外,中国古代医学专家,甚至发展出了针灸堕胎的方式。
西晋王叔和所著《脉经》中记载:“怀娠者不可灸刺其经,必堕胎。”
而历代官府对堕胎都是进行限制,甚至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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