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州郡县三级的官府机构问题。

        其实州本来就不是一个官府机构,不过是元封五年孝武皇帝创部刺史制,将全国分为一十三个监察区。监察区名为州,州设刺史而已。

        真正的行政区域还只是郡、县两级,两千石的郡太守能够直接与中央政权联系,而不必理会州刺史。

        但随着孝灵皇帝“废州立牧”,州牧的存在彻底使得州这一级的行政单位脱颖而出,成为了三级行政机构。

        也就是说,“州”这一级行政机构本就不该存在,也难怪袁涣反应州一级的官吏无所事事。

        “可以废除州一级单位,重新回到郡县……至于这些冗官,则可以多余分割郡县来保证其身份。”

        袁涣点头,显然他也是如此想的。

        不过袁涣担忧道:“如此,恐怕会让这些官吏不满。”

        本来在州里干的好好的,身份也是郡一级官吏的上司,结果忽然裁撤变为同级,这些官吏肯定会心有怨言。

        而且刘邈要分割郡县,就意味着郡的数目会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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