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问:“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是怎样的呢?”

        孟子回答说:“天子能够向天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把天下授与人;诸侯能够向天子推荐人,但不能强迫天子把诸侯之位授与这人;大夫能够向诸侯推荐人,但不能强迫诸侯把大夫之位授与这人。从前,尧向天推荐了舜,天接受了;又把舜公开介绍给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说,天不说话,拿行动和事情来表示罢了。”

        当看完这一段后,刘邈就知道,陈瑀为政权找到的合法性是什么了。

        《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将“天与之”的“虚置”落实到“民受之”的实基上,如此便在周公和孔子的基础上,将“天受”的概念进一步的弱化,而加深了“民受”的存在感。

        陈瑀以为,如今正是让汉天子存在的意义从“天受”转为“民受”的恰当时候!

        而且最重要的是,可以用孟子的回答否决袁绍接受禅让的正统性!

        哪怕是天子,也无权将天下交给他人!

        刘邈看完后,并没有急着肯定,而是询问陈瑀:“这样的学问,这样的说法,百姓能够接受吗?”

        “可以的。”

        回答的是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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