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完蛋了。
彻底完蛋了。
不是「可能喜欢他」,不是「有一点点心动」,不是「在考虑要不要在一起」。
她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是一个贵族,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投手,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不是因为他会做饭,不是因为他会在门口放纸袋。
是因为他在目黑川的桥上,对她说「我喜欢的你,就是你」。
是因为他愿意等。
是因为他看她的方式——不是在看一个「台湾留学生」,不是在看一个「林家的nV儿」,不是在看一个「适合或不适合的人」,而是在看她。林安晴。一个喜欢《源氏物语》的、会写Python但总是缩进错误、在台湾料理店洗碗、住十五平米公寓、会因为樱花瓣落泪的nV孩。
就是她。
她拿回手机,打了一行字,深x1一口气,发了出去。
「亚历山大,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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