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等秦殇副人格确认具有社会责任能力,就给他送到治安署去就行了,他不是真正的精神病,只是人格分裂,社会认知正常的前提下,有义务承担属于自己的法律责任!”
这话一出,我才骤然愣住。
什么?
这么快?
“老师,不是这样的吧?”
“一个被分裂出来的人格,要承担主人格的法律责任,这也太荒谬了,他是无辜的,而且覆灭境外组织不也算是一件好事吗,起码减少了国内的犯罪率,秦殇先生不说有功但也算是无过……”
我听到这话的时候,第一时间心头涌现的便是荒谬。
跟秦殇先生接触了这么长时间,他在我心中算是朋友一样的地位,更何况那是一条人命啊,如果按照秦殇主人格犯下的那些过错,他副人格来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最起码无期徒刑是跑不了了。
不过这时候,我却有种被蛇蝎从暗处锁定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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