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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分段审核”这条政策已经成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不具备现实意义。
但是,《回家的诱惑》剧组,就连最基础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申报表》都送不进去,连续被退了三次,剧名都改了五次。
出品方申城展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已经开始和原版韩剧《妻子的诱惑》版权方韩国SBS电视台,商量取消版权合作的事宜。
面临这种绝境,主创团队翻遍审核规章制度,决定试一下这条被誉为“尚方宝剑”的咸鱼,垂死挥舞一下。
没想到……真的有用?!!
电视剧成功上星之后,制片人在业内交流座谈会上提及,如果不是这条运用这条政策机制,观众们甚至看不到这部剧。
《回家的诱惑》剧组通过“分段审查”,节约了470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缩短了两年的制作周期……
这样漫长的创作审核周期,可以拖死绝大多数的娱乐圈中小制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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