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与14岁以下男女性交罚比较重,14岁到16岁也罚,但罚比较轻;与16岁以上男女性交,刑法没规定处罚。
但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则处罚满16岁但性交易者,所以陈湘宜老师才说不要扯到性交易或脱离家庭,原则上满16岁就没事。
而且这边还是合意的情况,所以只罚性交的未遂犯,合意猥亵就不罚了。
如果一开始就是强制性交,直接跳到222条第2款犯前条(221条的强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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