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眼中闪过一丝锐光,说道:
“在可能发生重大危害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有权未经审判长期拘留嫌疑。只需要检察官签字,再上报内政部批准。”
陈济生的手指停下了。办公室里的空气似乎凝固了,只有空调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特别法第13条。
它实际上就是SEA的“第46条”的翻版,适用对象是内政部长认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治安的人员,尤其是私会党徒、恐怖分子以及异见分子。
在“第13条”下,内政部长发出的拘留令的最长拘留期为一年,警方监视令则可长三年。如果总统认为有必要,拘留或监视期都可能延长。
在掸邦,关押时间最长的人超过15年。
“你知道特别法的适用标准有多严格吗?”
陈济生缓缓坐直身子说道。
“去年全国只批准了四例,都是有确凿证据的犯罪预防。就凭一份被驳回的案卷和你的直觉?内政部不会批准的。毕竟,特别法的存在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为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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