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卡尔金属公司研发中心的高窗,在地板上投下长条状的光斑,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味。
布尔博士推开门时,几名工程师正围着绘图板低声争论,桌面上摊开的图纸上,155毫米榴弹炮的剖面图被红笔圈出了好几处。
“早,各位。”
布尔博士将公文包放在金属工作台边缘,然后问道:
“昨晚新的数据计算出出来了?”
公司的首席火炮设计师陈凯旋转过身,金发在晨光里泛着冷光:
“问题已经计算出来,布尔博士。就是火炮自身的问题——45倍口径的身管长度,配上23.5升药室容积。”
他用铅笔在图纸上划出一道斜线,说道:
““四国弹道协议”的技术要求不是凭空来的,那是当时能找到的最佳平衡。”
他口中的“四国弹道协议”是60年代确定,大口径压制火炮的药室容积和身管长度这两个参数的最合理比值,以此确定的火炮初速和射程能够达到当时的制式压制火炮的最佳内、外弹道性能。为了保证军队装备的延续性,沿用原有的加榴炮射表和弹药体系,西方新研制长身管加榴炮药室容积和身管长度的比例关系必须符合“四国弹道协议”中规定的比例参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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