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案件我们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对方的确跑向车子,那么他本就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哪怕是我们第一时间也会想到,他是想跑回车上拿刀继续砍人!所以,就适用于,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是不法侵害人仍然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的可能性,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然在进行!
而这个时候,被害人是依然处于无限防卫权限当中,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他依然面临着人身安全,生命的威胁,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防卫,都是正当防卫!”
“电影里面最终合议庭和审判长接受了这个解释,接受了这个判定,改判余昊是正当防卫,并非防卫过当,无罪释放!那么现实当中呢?”
“这直接照着判就行了吧?”
“可是电影里面也展现出来了,没有先例!你觉得法院和检察院会顶住压力吗?”
“《第二十条》拍出来,我相信初衷就是希望能够推动“正当防卫”相关法律在实践当中能够更加灵活,如果现实当中,在已经明牌给出了司法解释之后,依然还是判防卫过当的话,那么这才是真正的压力吧?”
“可是如果不判无罪,那岂不是令人心寒?毕竟,人家好端端的,却被拿刀砍,反击了,结果却是防卫过当,那以后怎么办?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
“希望能有个好结果吧!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大家一边倒的都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难道非要违背民意来一个防卫过当?那《第二十条》这样的电影拍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事实上,这个案件,不止是当地的公检法如临大敌,压力山大。
同时连最高检也被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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