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从来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而如今刘邈建立之大汉,与世祖刘秀建立的大汉,除了国号一样,许多事情其实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相应的,律法的改变同样也是迫在眉睫。

        天受。

        民受。

        这些最后的呈现,都不能仅仅是呈现在祭天的公文上,而是要呈现在律令的条文上。

        不能刘邈一边承认百姓私田的合法性,一边却又没有见其写在律法上,那和扯淡有什么区别?

        虽然即便写在律令上,也不一定就要遵守……但不发布,那一定是在耍流氓!

        故此,既然刘邈口口声声称自己为民受,那就要用律法证明,自己确实是在遵守对百姓的承诺!

        昨天少了一更,今天会补更哈!读者大大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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